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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禁止学校食堂购无证禽类食品

2013年04月07日 19:51:47 来源:冀州市信都学校初中部 访问量:1372

4月6日晚,教育部下发《做好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食堂不得购买、宰杀加工无检疫证明的禽类食品。

教育部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并督促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洁双手;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稠密场所;如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到医院看病,留在家中休息等。

教育部还要求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供应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食品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及其产品,未经检疫的家禽、家畜不得自行宰杀加工,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

而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管理工作,定期请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根据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要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高校校医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流感疫情监测、排查和报告工作,落实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管理制度,确保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编辑:主炳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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