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心校、各初中学校: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冀州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14年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安排意见》(以下称〈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我市2014年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考志愿信息填报说明
今年中考志愿的填报将使用局域网填报志愿,要求各学校统一给考生提供网报环境,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在中考志愿填报期间,各学校的微机室要保证网络畅通。信息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中考志愿填报流程说明》提前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培训工作。
1、普通高中志愿区
高中志愿填报区共分四个批次,每个批次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第一批次冀中公助生,第二批次可在冀中择校生、职教中心任意选报一所学校,第三批次可在冀州二中公助生、冀州职教中心、冀州信都学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第四批次可在冀州二中择校生、职教中心、冀州信都学校中任意选报一所学校。
2、高职大中专院校志愿填报区
考生可参照《衡水市2014年中招计划专刊》中的学校和代码,根据自己意愿认真选择填报。
3、中招录取工作严格按批次进行,考生填报志愿一定要慎重,如因填报错误造成不能正常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填报志愿时,应本着自主填报的原则,由考生本人填报。各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限制学生选择志愿,对于限制或误导考生填报志愿的行为,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考生所报志愿,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字认可。各学校要将《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表一)按样式印发给考生,人手一份,由考生家长指导考生填报各批次和高职院校志愿,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封存。
二、时间安排
填报志愿工作在6月12——16日进行,各学校必须要求考生在6月16日前完成志愿填报。
6月12日市招办将《中考志愿填报程序》和《中考志愿打印系统》发给各学校,各学校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要求和说明认真组织考生进行中考志愿的填报工作,并及时打印考生志愿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6月17日下午4:00点前各学校要把考生志愿校对表和中考志愿信息光盘上报市招办。
各校必须高度重视中招志愿填报工作,一是要向考生公布今年中招录取的批次、办法以及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特别要对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要求作重点讲解。二是要认真组织,做好填报志愿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并上报。三是信息管理人员、班主任老师要现场对考生网报进行指导,防止出现漏填、缺项等问题,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准确无误,各学校要签订《2014年中考志愿填报校对工作责任书》(见附表三)6月17日上交市招办。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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